這篇是我原本網頁關於少數族群與平等權的序文。
少數族群與平等權
少數族群涵蓋很廣,在國籍、種族、階級、性/別、宗教、教育、職業、生理、心理、年齡...上,都有族群大小差別懸殊的情形。由於人數較少,少數族群容易站在較劣勢的地位,發聲權、平等權也往往因而被剝奪。身為多數族群的人,一般都很不容易體會少數族群所面臨的劣勢。一般常聽到的是,「大家本來就機會平等,那有什麼歧視可言?」
舉個明顯的例子,也許大家比較能意識到許多的不平等其實很容易被忽略。由於許多人前人的努力,我們的社會現在比較能意識到行動不便者在許多地方所要面對的不平等。相信很少人會對著坐輪椅的人問心無愧地說,「樓梯在那裡,大家平等,都有走的權利。」也就是說,只要障礙空間存在,不平等就存在。另一個例子是,公共場所男女洗手間的數量。表面上是平等的,因為男女洗手間數量一樣。但是,如果這是平等的,為什麼音樂會中場休息時,許多女性朋友得排隊使用洗手間,還不一定能使用到 (所以很多女性朋友會選擇忍住),而男性朋友完全沒有這樣的困擾?
為什麼會這樣?是不是有權決定空間規劃,經費運用的人,沒有考慮到這些問題,或認為這些不是問題?這些人是多數族群還是少數族群?
再舉一個比較不明顯的例子。
在我現居的城市,有很多沒有家的遊民,睡在地下道、車站、公園、路邊,並靠乞討維生。絕大部份的一般民眾,都認為這些人該為自己的現況負完全的責任,認為他們只是懶,不願意工作;或是認為他們當初不好好讀書上進,今天落到這樣田地是活該。我問下這些斷論的人,沒有任何一個人真正試著和這些遊民講過話,去暸解她/他們的想法和實況。很妙的是,沒有人試著去暸解這群人,但每個人都有定論。
我曾和兩三位遊民先生聊過。其中一位非常地聰明,也非常有禮貌。因為他原來的家庭沒辦法繼續付房租,只好大家四散,各自求生。他也很想找工作,但沒有人願意雇用他 ── 因為他沒有固定的住址,人家不敢用他。於是,這一切就成了惡性循環。我朋友說,一定有人會雇他,只是他不認真找。我反問我朋友,「是你的話,你願意選擇雇用他嗎?」我朋友誠實地回答不願意。
另一位遊民則是越戰退伍的老兵。美國越戰時把一大堆在受教育黃金時期的年輕人送到戰場。戰爭結束後這些人回到美國,由於錯過了學習的黃金時期,很多人沒有辦法再回到學校受教育,遑論再深造。這位老先生一隻腿瘸了,又沒受過好的教育或職業訓練,再加上他的膚色,使他找工作困難不已。最後也落到負擔不起房租,流落街頭的命運。
「美國不是有社會安全制度嗎?」我朋友問。據這幾位先生的描述,收容所的環境極差,空間非常擁擠,衛生非常離譜,食物也很有問題,很多人去了反而病得更重。至於補助金,這些人連家都沒有,更不用說有個銀行戶頭來領款。這下我才明白,原來平常電視報紙上所描述的收容所,都是為了作秀一時在鏡頭前做個樣子而已。
我聽過一場演講。演講者以前是混幫派的。他說,在他的社區裡,沒有人會去想「我長大以後要做什麼」。絕大部份的人都不認為自己會活超過十八歲。他說,很多人都會因為械鬥、吸毐、誤殺而早早結束生命。我想起孟母三遷的故事。當我們小時候的鄰居在比賽背唐詩三百首時,這些人卻在一個鄰居在販毐,三天兩頭就有認識的朋友被槍殺、強暴的環境下學習求生長大。差別在於,這些人的雙親(或單親,或不知道父母是誰),不像孟母一樣有錢搬家,也不像孟母一樣了解教育與環境的重要性。
原來,連我的環境、我的教育、以及種種養成我今天個性、知識、工作能力的所有條件,都是一種恩賜與特權,不是所有人都擁有的。如果我再指出這些社區的道路環境和警巡資源分配,遠比不上其他種族所居住的社區,也許有人可以看出,用一句「誰教他不夠努力」來把這一切不公平合理化,是一件多麼殘忍而荒謬的事。
當然,什麼是「平等」,是個非常複雜的問題。在資源有限的環境裡,如何分配算是合理?合誰定出來的理?這些問題都使得「平等」變成是一個難以完全實現的理想。但是,儘管理想與現實不同,而且兩者常常是衝突的,我們仍希望我們的社會能接近「理想」一點。因為,每接近「理想」一點,就會有一大群人的生活因此改觀。
下面我依不同的議題,整理出相關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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